崔篆平反

未知 佚名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  崔篆,汉人也,为郡守,时王莽改制,爪牙遍及各地,严刑峻法,杀戮无辜。篆所至之囚系满狱。篆垂涕曰:“嗟乎,刑法酷烈,乃至于斯!此皆何罪!”遂为之平反,所出二千余人。吏叩头谏曰:“君诚仁者,然今独君为君子,将有悔乎?”篆曰:“吾无悔,纵杀吾而赎二千人,何悔之有?”吏默然无以应。

译文:  崔篆是汉族人,当时担任郡守,那时是王莽改制的时候,他的党羽遍及各个地方,用严厉的刑法杀害许多无罪的人。崔篆在他所在的县看到牢狱人满为患。忍不住流泪叹道:“唉,刑罚法律残酷凶狠,竟到了这种地步!这些人都是什么罪!”(崔篆)于是为他们平反,放出来两千多人。他的僚属们都十分害怕,纷纷叩头求他说:“你确实是仁慈的人,然而如今只有你是仁德的人,恐怕要后悔吧?”。崔篆慨然,说:“如果杀了我一人而能救出2000多人,这是我的心愿啊!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呢?”僚属们沉默不知如何回应。

注释:  王莽改制:指王莽篡权,该汉朝为新朝。斯:这;这种地步。峻:苛刻。辜:罪。系:关押。垂:掉下。涕:泪。谏:婉言相劝。无以:没什么用来。及:到,至。吏:僚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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