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寒九集陶社诗人合庆八百岁公宴纪事十四首 其十

清代 祝廷华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集议既告成,冶盦儗凡例。设局当夏初,纪年辛未岁。

夔若助校刊,孙宜掌会计。半价售全书,钜款出后裔。

成书分后先,办事有次第。决策然后行,于事罔不济。

讵至秋冬间,翰五忽长逝。失兹柱石人,茫茫更谁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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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廷华

祝廷华

清代诗人

字丹卿,号颜丞,出身望族,十九岁中秀才,光绪廿八年中举,翌年登进士。选为吏部文选主事。目睹清廷腐败,以祖母病乞归。任江阴劝学所所长,致力于地方教育和实业事业。大力发展城乡教育。辛亥革命参加同盟会,任分部部长。民国十三年,发起成立陶社,刊印江上诗钞、先哲遗书二十馀种。为传承与发展文化作出了贡献。沦陷时期,日伪威胁利诱,主持维持会,均遭其严词拒绝。民国廿八年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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