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赠

唐代 元稹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休遣玲珑唱我诗,我诗多是别君词。

译文:不要让歌伎玲珑来唱我的诗,我的诗大多是与你的离别词。

注释:重(chóng):再一次。赠:赠别。休遣:不要让。休,莫,别。遣,差遣。玲珑:指唐代歌妓商玲珑。别:一作“寄”。

明朝又向江头别,月落潮平是去时。

译文:明天早上你我又要江边告别,月儿西落潮水涨平便是别时。

注释:明朝:明天。江头:江边,江岸。潮平:谓潮水涨至最高水位。又叫满潮。去: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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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  《重赠》是元稹在与白居易一次别后重逢又将分手时的赠别之作。此诗当作于长庆三年(823年)元稹调任浙东观察使兼越州刺史之后的一段时间内。当时元白二人酬赠之作甚多,在作此诗前已有过一首《赠乐天》诗,所以此诗题为“重赠”。

参考资料:

1、张国举.唐诗精华注译评.长春:长春出版社,2010:568

创作背景

  《重赠》是元稹在与白居易一次别后重逢又将分手时的赠别之作。此诗当作于长庆三年(823年)元稹调任浙东观察使兼越州刺史之后的一段时间内。当时元白二人酬赠之作甚多,在作此诗前已有过一首《赠乐天》诗,所以此诗题为“重赠”。

参考资料:

1、张国举.唐诗精华注译评.长春:长春出版社,2010:568

元稹

元稹

唐代诗人

元稹(779年-831年,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),字微之,别字威明,唐洛阳人(今河南洛阳)。父元宽,母郑氏。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,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。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“新乐府”。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“元白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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